为充分履行企业信息公开义务,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更好地保障广大燃气用户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北京燃气集团编制了《北京燃气集团信息公开指南》。
一、公开范围
(一)企业基本情况
(二)燃气服务信息
(三)燃气业务办理信息
(四)计划类施工停气及恢复供气信息
(五)安全检查计划及抄表计划信息
(六)燃气安全及使用常识信息
(七)燃气业务咨询、办理和监督投诉电话
(八)与城市供气服务有关的规定、标准
二、公开形式
根据住建部关于印发《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规定,我公司采取主动公开的形式。通过企业门户网站、北京燃气App、热线96777等方式进行信息公开。
我公司还在燃气服务中心窗口以宣传展板或便民资料手册等辅助性的方式进行信息公开。
三、公开时限
根据住建部关于印发《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原则上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紧急信息应当即时公开,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监督和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企业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有关城市供气主管部门申诉。